图片版权如何界定?揭秘判断图片是否受版权保护的方法——图片版权查询的实用技巧
如何辨识图片是否享有著作权-图片著作权查询方法
如何识别图片是否拥有著作权以及如何查询图片著作权?
1.著作权标识的辨认:著作权标识一般是一个带有“C”字的圆圈(?),表示作品享有著作权。然而,即便没有著作权标识,作品也可能享有著作权。在我国,作品创作完成后即自动生成著作权,无需登记。
2.著作权保护期限: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50年,单位作品为50年。超出保护期的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可被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仍受保护。
3.图片著作权的辨识:判断图片是否享有著作权,可观察图片的相似度,尤其是主要构成元素和显著部分。若图片的这些部分与原作相似,可能存在著作权问题。
4.百度搜索图片的著作权问题:百度搜索的图片中,部分作品享有著作权。若用于个人娱乐,如桌面背景、空间照片或博客插图,通常不会引发著作权问题。但若用于商业广告或其他盈利性用途,可能侵犯著作权。
5.查询电脑图片来源或著作权:图片的著作权信息可能在其属性中标注,如照片的元数据。若无相关信息,可能无法确定图片的来源或著作权。
6.图片侵权的辨识:图片侵权通常涉及著作权、商标权和外观专利权。要判断图片是否侵权,需查看图片的著作权是否登记,以及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和外观专利权。
7.查找图片著作权的方法:可以通过专业著作权库、图片搜索引擎或直接联系作者来查找图片的著作权信息。使用这些方法可以更准确地确定图片的著作权状况。
8.个人拍摄照片的著作权:个人拍摄的照片通常享有著作权,尤其是包含独创性元素或捕捉到独特瞬间的照片。但如果照片是公共领域的内容,如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的图像,可能不受著作权保护。
9.合理使用图片著作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地使用作品,如个人学习、研究、报道时事新闻等。但应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尊重作者的权益。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更准确地判断图片是否享有著作权,并合理使用图片资源,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权益。
如何避免使用有著作权的图片造成侵权-使用图片不侵权的方法
如何合理使用网络图片不构成侵权
法律解读:网络图片如何避免侵权:
1、若出于营利目的,转载他人作品需获得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支付报酬,否则属于违法侵权。若对方追究责任,需进行经济赔偿。
2、若仅个人使用或学习,一般转载合法。
3、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避免图片侵权
图片获得他人授权或进行原创性修改不算侵权,未经许可,擅自商业使用他人照片,属于侵权。关键在于照片的著作权人是否真实以及授权、期限等。
一、侵权图片赔偿金额
一张图片侵权赔偿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
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
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3、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
二、被起诉侵权如何应对
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不要慌乱,需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要弄清楚是否真的侵权。这一点是应诉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弄明白对方是否真的具有独占权,有时,对方的独占权利由于没有按时缴纳年费等已经不受法律保护,又或者对方的该项专利存在某些问题,不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等,这些都需要审查。其次是要把自己的产品与该专利进行比对,尤其要注意专利中的技术特征,如果自己的产品不符合这些特征,可以作为未侵权辩护的理由。
首先、必须搞清楚是否真的构成侵权。这一点是应诉的关键所在,首先要搞清楚对方是否真的拥有独占权,有时,对方的独占权利可能因为未按时缴纳年费等原因而失去法律保护,或者对方的专利存在某些问题,不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等,这些都需进行审查。其次,要将自己的产品与该专利进行对比,尤其要注意专利中的技术特点,如果自己的产品不符合这些特点,可以作为未侵权抗辩的理由。
其次、如果确实构成侵权,就要主动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而言,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三、对于被起诉侵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因为专业律师对案件中的重点把握更为准确。其专业能力能提升己方胜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如何使用图片不构成侵权
法律分析:在经过他人的同意授权之后或者是对他人的图片进行原创性的修改再次的使用图片不构成侵权,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了,如果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图片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一种行为。在支付给他人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图片不算是侵权行为,或者是使用他人的图片,仅仅是用于个人所用或者是学习,通常情况下进行转载也是一种合法,此时就不算是一种具体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