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东方IC图片资源平台:探讨版权图片的使用规范及侵权判定标准
版权问题图片——如何判定图片侵权呢?
国内有哪些合法的图片库/版权图片库?
传统图库:
视觉中国(华盖+CFP品牌整合),与美国Gettyimages合作,收购了Corbis,实力强大;东方IC,本土的新闻传媒编辑类素材是优势,全景,本土图库,也比较有资历了,图片数量相当多,但近期好像自身版权页存在不少问题还被摄影师告了,网站体验下来整体一般。
微利图库:壹图网:代理的Fotolia,但好像不是独家,销售一般;海洛:站酷社区代理的Shutterstock的图片,图量比较大,分图片和视频素材,价格稍微高了点。
种类
图库的种类各异,有的是矢量化的图像,有的是数码拍摄的图片,有的就是电脑制图做出来的,应用种类各异,一般用在做广告的行业上。
图库还分为很多种类,包括是单线图、双线图、强化图等,在每个行业里都不一样,不仅是广告上要用,很多的门业也需要用到。
图片如何申请版权
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
一、版权申请需要多少钱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1、美术作品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2、音乐作品词曲300元,曲2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3、建筑作品15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二、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该项);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5)作品样本。
三、注意事项
(1)作品名称填写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名称(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名称)。
《申请表》中的作品名称应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作品名称一致;
(2)作品类别申请者根据表格提供的作品类别进行选择。申请表中选择的作品类别与该作品其他申请文件所述的作品类别一致;
(3)作品性质可选择是原创或者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根据他人作品再创作的,请在改编、翻译、汇编、注释、整理及其他各类别中选择,并在“作品创作说明”栏中填写使用的原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等信息。
四、登记证书的法律效力?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未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五、作品类型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代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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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图片侵权?谢谢
图案中的某些特色标志或图案,只是单纯调整颜色和色调的,属于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使用。更不得扭曲、篡改、剽窃。亦不得为谋取个人名誉,在图片上署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侵权之害
我国版权法中,涉及图像版权的法律相当完善,且盗版取证较为便捷。近几年发生的侵权诉讼中,正版图片的拥有者几乎全部获胜。目前一些企业尚未关注到图片版权的问题,在广告和宣传等方面使用盗版图片,造成的影响有:
1、侵权赔偿
一般在销售价格的10倍以上。另外的赔偿标准,也有按盗版图片的创造的利益来赔偿,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2、前期宣传费用的损失
企业用于广告宣传的费用动辄上百万,如果因为盗版图片引起的诉讼,所有广告投放都得撤出,这样的影响就不仅是图片赔偿的问题。
3、企业声誉
盗版诉讼对一个企业的诚信品牌将造成重大的影响。
参考资料:
-版权侵权
为何中国摄影师进入马格南图片社十分困难!!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水平不够吧
马格南是指马格南图片社(非指某种摄影风格)。主要是新闻摄影领域。
玛格南图片社1947年成立于法国巴黎。创始人有卡蒂埃-布勒松、罗伯特·卡帕,戴维·西摩、乔治·罗结和比尔·范迪维尔(Bill Vandivert)。玛格南图片社(Magnum Photos,又名玛格南摄影通讯社),是一家世界知名且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摄影经纪公司,在纽约、巴黎、伦敦和东京设有分部。
玛格南摄影通讯社成立于1947年,旨在忠实呈现二战后的影像纪实,创办者都是当时知名的新闻摄影师,如卡蒂埃·布勒松,罗伯特·卡帕,乔治·罗杰,大卫·西蒙。玛格南一词是一种大桶的香槟酒名,当时战地记者常在生还之后,喝这种酒与朋友庆祝。由罗伯特·卡帕以此酒为摄影社命名。
关于玛格南图片社的名字,据说是创始人之一卡帕从香槟酒的名字得来的灵感。但近60年来,玛格南图片社对世界纪实新闻摄影事业的影响,以及记录历史、针砭时弊的作用,完全可以担当一种威力巨大、至高无上“子弹”的称号。
玛格南摄影通讯社可能是第一个全由摄影师经营和管理的摄影经纪公司,该社让摄影师拥有自己相片的版权,而非发行的杂志或是媒体拥有版权,此外,也直接提供摄影师需要的帮助,而非与赞助商等一起提供帮助。
玛格南摄影通讯社旗下的摄影师和新闻摄影师许多都已具有相当的世界知名度,从事广泛的主题,如家庭、毒品、宗教、战争、贫穷、犯罪、政府和庆典等,都有相当经典而且重要的纪实摄影作品。
今日与玛格南摄影通讯社性质相近的还有VII摄影通讯社。
1948年,在美国纽约开设了一个分社。由于它的成员作品质量无比之高,玛格南成了一个图片合作社。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图片合作社。全体成员都是在职摄影家,他们自己选定编辑和工作人员,制订作品的交纳与推销政策。如片摄赢得的利润,依个人交来作品的多少分配。过去30年中,很多卓越的新闻摄影记者都是“玛格南”的成员。今天,这个组织结构已有所改变,一些作为“玛格南”初级社员的年轻摄影家交来的作品,是按佣金方式计算的。
图片社创办的宗旨是从不以经济利益为目标并基于对人的尊重,力图从以往那种受杂志编辑限制的工作方式中脱离出来。
他们强调的文化基础是:摄影师要自由选择创作主题,自己进行工作时间安排,不要被截稿日期和编辑所束缚。所以,玛格南图片社的摄影作品,通常会就一个社会现象或问题,摄影师进行广泛调查后,深入拍摄。玛格南提供的图片,少有社会琐事,更专长深入报道。
中国业务:玛格南在大中华地区(包括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业务,由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图库东方IC独家代理。东方IC是一家专注于创意版权素材的大型文化创意企业,为各类广告、市场和媒体的创意需求提供全方位的图片、影像、创意元素和娱乐类明星版权管理的专业服务。公司成立于2000年,旗下独家代理全球知名的Corbis图片公司,《纽约时报》、美联社以及欧新社等百家编辑和创意类的顶尖品牌,是大中华地区最具规模的版权素材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