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拍摄的照片版权归属问题:新闻影像版权争执,拍照作品著作权属谁?
新闻图片著作权归属解析-摄影作品版权归属何方
新闻拥有著作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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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剖析
】:新闻机构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即版权。版权的范畴不仅限于作者的权利,还涵盖编辑者的权利及其他方面的权益。报纸、电台的时事报道虽按法律规定不享有作品本身的权利,但文字、图片等作品是经过新闻机构的修改、编排等编辑活动产生的,新闻机构对其编辑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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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多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未参与创作的人,不得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摄影作品版权归属何方?
若是个人行为,则归拍摄者所有。
若是新闻机构的照片,则版权归该机构所有,拍摄者享有署名权
摄影作品的主要形式为照片,有底片的以底片为原作;无底片直接摄于感光印相纸上的,印相纸的正片为原作,其余为复制品。若无相反证明,底片或印相纸的正片的合法持有人对摄影作品行使著作权。而摄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对摄影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摄影作品原件的权利,同时所有人还享有摄影作品的展览权。
新闻图片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图片新闻及文字新闻配图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关键在于判断该类新闻是否仅只表达了“单纯事实消息”,即图片新闻及文字新闻配图能否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
所谓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如果新闻图片符合以上要求的,属于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果不能满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特点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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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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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在摄影馆拍摄照片是否需要购买版权
照片版权当然归摄影师。
否则,难道说,拍摄天安门广场的照片,照片版权归天安门广场吗?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因此,有些界限还比较模糊。
美国的摄影界收费标准是:客户(无论是被拍摄对象还是图片社)支付的费用和使用照片的次数挂钩,一般是使用一次,也就是说,即使客户获得了底片,如果下次加印,同样要支付版权费用(一次性买断版权和获得作者书面授权的例外)。
如果客户私下未经摄影师同意而加印,摄影师一旦有事实依据,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虽然很少有人这么做,这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
春节晚会由于未经作者同意而采用了一幅照片作为节目背景,结果原作者向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节目组索赔100万,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足以说明摄影师拥有作品的绝对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