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免费获取公司宣传册设计素材?企业未经授权使用网络图片制作宣传册,是否存在版权侵权隐患?

企业私自在网络图片制作宣传册,是否会遭遇侵权风险?
从网络平台下载图片进行应用,却可能触发国际著作权争议。网络上的图片难道不都是可以免费取用的吗?众多企业由于著作权观念淡薄,根本未曾料到自己可能因此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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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以案例解析法律
我国众多企业,在印制宣传册时,因著作权观念薄弱,使用了网络图片,结果被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高额赔偿。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是美国Getty Images,Inc.(以下简称Getty公司)在中国的合资企业。Getty公司于1995年在美国西雅图成立,是全球领先的创意图片和影视素材供应商。根据Getty公司的授权,华盖创意公司在中国境内有权以自己名义销售和授权第三方使用Getty公司的图片,同时也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据内部人士透露,华盖创意在中国进行的维权活动,通常由专业人员前往各大展会搜集样本,一旦发现本公司图片,便发出质询函,向其索要高额的图片使用费。其流程一般是初期电话沟通,后期发送律师函或法务函,或者到侵权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些案件中,华盖创意公司的胜诉率相当高,通过达成和解协议或法院判决,每张图片获得了数千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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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鑫律师解读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其摄影作品进行复制、发行、网络传播等。在华盖创意公司胜诉的案例中,法院认定美国Getty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华盖创意公司经Getty公司授权取得了在中国境内销售和授权第三方使用Getty公司图片的权利以及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责任的权利。因此,一些企业未经许可在宣传册中使用了Getty公司图片,华盖创意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但也有部分案件,由于华盖创意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美国Getty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而败诉。

刘志鑫律师提出建议
华盖创意公司大量进行维权诉讼,反映出国内企业的著作权观念淡薄,图片著作权侵权现象较为普遍。尽管我国《著作权法》自1990年颁布以来已实施20多年,但全社会的著作权观念,尤其在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仍有待提高。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 不要仅因网站上的图片未标注“版权所有,翻版必究”等字样就随意下载使用。
  2. 从正规图片网站购买图片使用或者使用自己拍摄的照片以避免侵权。
  3. 通过普法活动,提升人们著作权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要尊重网络中作品的著作权。
  4. 遇到侵权诉讼时不要慌张,运用证据规则积极应对,将风险降至最低。

广告图片是否有版权?如何界定图片侵权?
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归属谁?
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归属谁?图片同样拥有版权,这实际上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著作权,自图片创作之日起就自动取得著作权,同时也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那么,图片著作权是什么?图片著作权归属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发表摄影作品。(2)署名权,即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3)修改权,即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续权做一简单介绍。追续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摄影、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原购买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追续权制度最早由法国确立,《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4条(三)也对此做了规定,我国1992年12月加入了该公约。迄今,我国著作权法仍未对追续权做出任何规定。随着我国图片收藏市场和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图片市场的不断国际化,我国应对图片作品的追续权有所规定。在此过程中,摄影师以及图片代理商,特别是相关摄影行业组织和图片行业组织,应通过相应途径积极向国家建言,争取早日在我国确立作品的追续权。

图片版权是指什么?图片版权归属于何人?图片同样拥有版权,这实际上是我国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版权,自图片创作开始即自动拥有版权,并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那么,图片版权究竟是什么?图片版权归属于谁呢?版权所包含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保护权。(1)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例如在摄影杂志上刊登摄影作品。(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名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来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以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或者在特定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3)修改权,是指自行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例如摄影师对自己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辑。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瑕疵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4)作品完整性保护权,是指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对于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版权中的财产权主要包括使用权和收益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收益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由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的另一种权利——追续权作出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以下就追续权进行简要介绍。追续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摄影、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售出后,如果原购买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权提取其中一部分。追续权制度最早由法国确立,《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4条(三)也对此做了规定,我国于1992年12月加入了该公约。迄今为止,我国著作权法仍未对追续权作出任何规定。随着我国图片收藏市场和拍卖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图片市场的不断国际化,我国应对图片作品的追续权作出规定。在此过程中,摄影师以及图片代理商,特别是相关摄影行业组织和图片行业组织,应通过相应途径积极向国家建言,争取早日在我国确立作品的追续权。

作为一名平面设计师,如果在网络收集图片插入到设计的海报中,算不算侵权呢?
1、看用途:如果是用于商业用途,没有授权就是侵权。比如你的海报用来粘贴在公共场合宣传企业或产品,被单位发送在各类平台,并且也是宣传企业或产品。
2、看图片授权:如果图片本身是授权,可以免费使用的,那么没有问题。但如果图片明确规定禁止商用、有版权,那么就都不能使用。
3、看图片性质:有一些图片虽然不是有版权所有的,但是也不能随意使用。可以参考广告法的规定。

如何界定图片侵权?谢谢
图案中的某些特色标志或图案,只是单纯调整颜色和色调的,属于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侵权危害
中国版权法中,涉及图像版权的法律非常健全,而且盗版取证非常容易。近几年发生的侵权官司中,正版图片的拥有者几乎全部赢得了官司。目前一些企业没有关注到图片版权的问题,在广告和宣传等方面使用盗版图片,造成的影响有:
1、侵权赔偿
一般在销售价格的10倍以上。另外的赔偿标准,也有按盗版图片的创造的利益来赔偿,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2、前期宣传费用的损失
企业用于广告宣传的费用动辄上百万,如果因为盗版图片引起的官司,所有广告投放都得撤出,这样的影响就不仅是图片赔偿的问题。
3、企业声誉
盗版官司对一个企业的诚信品牌将造成重大的影响。

参考资料:
- 版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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