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图片版权:如何辨别图片是否受保护?图片受版权保护时如何避免侵权?如何正确使用图片避免法律风险?
有版权的图片如何避免侵权——如何使用图片不构成侵权
如何在网络中利用图片而不构成侵权:
法律解读:网络图片如何防止侵权:
1、若用于商业目的,转载他人作品需得到版权持有者同意或支付相应报酬,否则即属违法侵权。若对方追究责任,需承担经济赔偿。
2、若仅个人使用或学习,一般转载行为合法。
3、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独占权利”,通常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侵权行为,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同时损害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著作权行政部门还可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使用图片不构成侵权
图片经过他人授权或进行原创性修改不构成侵权,未经许可,擅自商业使用他人照片,即属侵权。关键在于照片的著作权人是否真实以及授权、期限等。
一、侵权图片赔偿金额
一张图片侵权赔偿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确定。
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
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
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3、若上述都无法确定,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情形,最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二、被起诉侵权如何应对
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不要慌乱,需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要弄清楚是否真的侵权。这是应诉的关键,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真的具有独占权,有时,对方的独占权利由于未按时缴纳年费等已不受法律保护,又或对方的该项专利存在某些问题,不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等,这些都需要审查。其次,要将自己的产品与该专利进行比对,尤其要注意专利中的技术特征,若自己的产品不符合这些特征,可作为未侵权辩护的理由。
第二、若真的是侵权了,要积极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来说,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三、对于被诉侵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因为专业律师对案件中的重点把握更清楚,其专业能力能提高己方胜诉的几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于侵权行为,应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若未获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批准,故意消除或篡改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广播、电视中的权利管理信息,即便明知或理应知晓相关权利管理信息未经授权已被删除或篡改,仍向公众提供者,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
(八)伪造、销售他人署名的作品。
如何使用图片不构成侵权
法律解读:在获得他人同意或对他人图片进行创新性修改后再次使用图片,不构成侵权,因为我国明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图片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图片不算侵权,或者仅用于个人使用或学习,通常情况下转载也是合法的,此时不构成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但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据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说明某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表演未向公众收费,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发表的汉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发表的作品改编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使用他人图片进行修改算侵权
法律解读:构成侵权。只有以下用途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但还需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但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据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说明某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