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签订著作权代理协议时需警惕的潜在陷阱有哪些?

(开篇惊悚提问)

你敢想吗?我的一位朋友在厦门软件园二期签订的版权代理协议,结果其作品被转售三次,最终不仅分文未得,反而还要承担违约金!今天就来揭露那些代理协议中潜藏的、如同吞噬者般无情的条款陷阱。

▌电子印章或成陷阱

去年,厦门海沧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代理公司利用电子印章签订的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关键在于:在厦门签订电子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使用经“厦门数字证书”认证的电子印章

合同必须存储在“厦门区块链存证平台”

签约IP地址需位于厦门辖区内

(别笑!有公司就因服务器位于杭州而遭遇了不幸)

我曾见过一个极端案例:代理公司使用Photoshop制作的电子印章签订合同,三年后被原作者发现,原作者直接索赔成功,拿回了全部版权。因此,签订合同后,记得去行政服务中心核实印章的真伪!

▌分成条款中的文字游戏

以下是一家厦门公司的“霸王条款”:

? "净收益"=总收入减去渠道费及运营成本(包括水电费)

? "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若想销售至台湾,需另签补充协议)

? "全媒体传播"=不包括元宇宙和NFT

(血泪教训)

去年,一位漫画师就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合同中写着“按销售额分成5%”,结果对方将99元周边套餐拆分为:

画册30元

明信片20元

包装盒49元

最终只按画册部分结算,每人仅得1.5元/套!

▌解约条件暗藏杀机

厦门一家头部代理公司的合同模板中,解约条款的解读如下:

√ "重大过失"=未发送一次周报

√ "不可抗力"=台风天气未能及时回复邮件

√ "市场因素"=作品三个月内未走红

(救命指南)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签订合同时必须增加以下三条:

代理方每月提供全渠道销售明细

结算周期不超过45天

作品下架需双方书面确认

有一次,正是依靠第三条款,我成功地将即将过期的作品从某平台挽救回来!

▌授权范围的地域迷雾

在厦门签订代理合同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陷阱——“全球授权”实际上可能不包括金门!因为有些公司将金门划为“特殊区域”,需要单独签订补充协议。去年,一位设计师的作品就被卖到金门民宿作为装饰,结果一分钱的分成都没拿到。

(对比表格)

条款表述实际范围补救措施

大中华区不含港澳加注"含特别行政区"

福建省内常不含平潭写明"含所有自贸区"

线上传播可能不含小程序追加"全终端覆盖"

▌维权证据如何留存

遭受过损失的厦门创作者都知道,以下这些材料比合同本身更重要:

? 代理公司办公场所照片(包含门牌号)

? 签约过程录音(厦门法院认可手机录音)

? 快递签收回执(建议使用EMS法院特快专递)

? 厦门本地报纸刊登的声明(海西晨报价格最实惠)

(骚操作预警)

有位哥们签约时故意将笔掉地上,弯腰捡起时用智能手表拍摄了合同全文。后来代理公司篡改条款,他就是凭借这张模糊的照片翻盘的!

现在,我在签订代理合同时都会带上三件套:司法鉴定所的朋友、高清微距镜头,以及厦门大学法学院出版的《版权合同避坑手册》。上次代理公司想玩文字游戏,我立刻拿出手册第38页划线的条款,对方总监的脸都绿了!如今,搞创作,合同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作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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