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网络图片的使用是否构成版权问题?如何在今日头条文章中引用图片而不触犯版权?

我将在今日头条文章中使用网络图片,算不算侵犯版权?

若是为了盈利,那么使用他人的作品必须得到版权持有者的同意或支付相应的费用,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属于侵权。

若对方追究责任,你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当然,如果你只是个人使用或学习,一般转载都是合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拥有著作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均不得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其作品。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

也不得在图片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以谋取个人名利。否则,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近期,图片侵权纠纷频发,免费下载需谨慎

据2015年3月2日杭州、宁波等地基层法院消息,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往较少见的图片侵权案件呈上升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仅过去一个月,杭州、宁波两地基层法院已陆续受理10多起类似案件。法官提醒,虽然网上免费资源众多,但使用图片时一定要遵守法律,否则可能面临诉讼。

为美化环境,宁波市鄞奉路上某建筑工地搭建围墙,并涂上漂亮的喷绘图案。图案模板来源于网络图片。然而,这一“无心之举”却让施工方陷入诉讼。

“许多人为了方便,习惯于在网上寻找免费素材。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导致侵权。”海曙法院法官表示。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12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但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法官表示,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注意,免费网站免费下载并不代表可以随意使用,无法得知著作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类似事件在杭州也发生。某公司在其门户网站上使用了一张闹钟照片进行产品宣传,结果该公司近日被一家专业图片社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其赔偿原告3500元。

据悉,杭州西湖法院近年来审理了近百起图片侵权案。该院负责人表示,大量的图片侵权纠纷案表明,许多中小企业,甚至知名大公司想使用“免费”图片,最后却赔出大价钱。

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的广泛使用,员工发布公司官方微博、微信时使用配图也成侵权高发点。而这类案件的诉讼结果,被告的败诉率几乎达到100%。

法官提醒,有些企业或个人为规避法律责任,对图片进行剪切、反转等处理,同样会构成侵权。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资源,一定要事先获得授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近期图片侵权纠纷频发,免费下载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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