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分享文章时图片版权问题,头条平台上的素材能否在平台上随意使用?

头条号所提供的图像能否在平台内随意应用

1、您可借助头条号平台无偿获取“免费正版图像”及“国风图库”东方IC图像,并已取得东方IC的授权,允许您以非独占方式运用该图像进行“图说”内容的文字编辑、翻译(将外文翻译为中文),即您将图像与中文文字结合、编辑成图集,并以此作为新闻资讯传播目的,将图集发布至您所运营的“今日头条”头条号中。您不得将此编辑创作的图集、图像用于出版、商业用途、广告等其他用途。请您理解并确认:您编辑创作的图集、图像仅限于您在您的头条号账户中以展示形式使用,您不得自行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复制、转让、销售至其他任何平台、任何人使用。

2、在本协议下委托您创作加工的图像、图集统称为“图集”,图集中所有图像均会自动带有“东方IC”水印,您编辑的文字内容后面将自动带有“图片来源于东方IC”字样。您确认并同意您创作加工的图像、图集著作权归东方IC单独所有,东方IC有权自行决定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与该图像、图集相关的全部权利。

我将网络图像用于今日头条的文章中,是否构成侵权?

若为盈利目的,使用他人作品需获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或支付报酬,否则即属违法侵权。

若对方追究责任,您需进行经济赔偿。当然,若仅用于个人或学习,一般转载都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

也不得在图片上标注自己的姓名以谋取个人名利。否则,根据情况,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近期图片侵权案件频发,免费下载需谨慎

据2015年3月2日杭州、宁波等地基层法院消息,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往不多见的图片侵权案件呈现增长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仅过去一个月,杭州、宁波两地基层法院已接连受理10多起类似案件。法官提醒,网络免费资源虽多,但使用图片时一定要守法,否则可能面临诉讼。

为美化环境,宁波市鄞奉路上某建筑工地搭建围墙,并涂上漂亮的喷绘图案。图案模板来自网上图片。不料,这一“无意之举”却让施工方陷入诉讼。

“许多人在使用图片时,为图方便,习惯上网寻找免费素材。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侵权。”海曙法院法官说。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12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法官表示,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注意,免费网站免费下载并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无法得知著作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类似事件也发生在杭州某公司,其门户网站上使用了一张闹钟照片,用于宣传产品,结果该公司日前被一家专业图片社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其赔偿原告3500元。

据悉,杭州西湖法院近年来审理了近百起图片侵权案。该院负责人介绍,大量的图片侵权纠纷案表明,许多中小企业,甚至知名大公司想使用“免费”图片,最后却赔出大价钱。

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的广泛使用,员工发布公司官方微博、微信时使用配图也成侵权高发点。而这类案件的诉讼结果,被告的败诉率几乎近100%。

法官提醒,有些企业或个人为规避法律责任,对图片进行剪切、反转等处理,同样会构成侵权。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资源,一定要事先获得授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近期图片侵权案件频发,免费下载需谨慎

RIPRO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免图网 » 标题:分享文章时图片版权问题,头条平台上的素材能否在平台上随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