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第三方购买的图片存在版权风险吗?探讨图片版权的潜在问题
图片著作权问题
1、千图网乃互联网上的众多免费素材库之一,它构成了设计师之间相互沟通与共享的交流平台,而非图片著作权交易场所。因此,从千图网下载的素材若用于公司app,即构成侵权行为。
2、就矢量图的维权而言,相对较为复杂,维权者需证明作品的独创性。若盗用者稍作修改,甚至未作修改,并声称其为原创,法官将难以判断哪一方为原创,因为设计师都能制作出相似或相同的文件,这并非难事。然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必要自寻烦恼,繁琐的诉讼程序会消耗公司的人力与时间成本,得不偿失。
3、侵权行为客观存在,只是风险大小不同。本人建议,若为公司行为,宜选用正版图片资源,毕竟都是为了工作,没有必要冒险。且由公司承担图片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
4、建议使用正版图片库,如“华盖”,它被认为是国内最优秀的创意图片库之一,创意性强,但价格较高。若成本压力较大,无法接受其价格,还可选择其他图片库,如“壹图”,据称是国内图片数量最多的创意图片库,价格相对便宜,创意性一般,但足以满足公司app的需求。
5、选择图片库时,宜选择国内有资质的网站,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也能得到相应的保障。若选择国外网站,一旦发生纠纷,很难保障自身权益。此外,还需注意,国内部分图片库网站存在权利瑕疵,因此,价格过于便宜的网站也应谨慎考虑。
关于网络图片著作权问题
侵权与否取决于图片使用者是否用于商业目的。若符合以下规定的十二种合理使用情形,则不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通常需要检查图片的许可协议,若为原创照片,带有水印或声明需版权的,则不能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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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图片是否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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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完成后,点击进入图片主页面,注意查看右下角的版权信息栏目,若有版权信息,则通常是有版权的。此外,一般高清像素较高的图片也多有版权,具体可仔细查看,或注明图片来源。
有版权的图片需获得作者授权后方可用于商业用途,切勿盗用。
参考资料: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