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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出书事宜!
一本书的诞生历程是怎样的?它需要经历多少制作阶段?本单元将按照完成一本书所需步骤的先后顺序,逐一为您详解。
一本书能够被称为「书」,必然是两大制作环节的融合。正如同一个功能齐全的电脑,它必须同时具备「软件设施」与「硬件设施」才能运作,才能发挥其功能。书的制作流程大致分为「编辑工作」与「印刷工作」两大环节,其中编辑工作可以类比为电脑的「软件设施」,而印刷工作相当于「硬件设施」。本单元首先对被誉为软件设施的编辑工作进行概述。

编辑工作可以大致分为文字编辑(简称文编)与美术编辑(简称美编)两大环节,两者之间紧密相连,必须相互支持才能顺利完成整个编辑工作。编辑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搜集、撰写或翻译工作」、「稿件整理」、「文案确定」、「打字、校对工作」、「内文图片的完成工作」、「电脑排版工作」、「完稿工作」等七大步骤,以及独立的一项「封面设计」。

一、资料搜集、撰写或翻译工作
无论是出版社或个人,若想出版一本书,首先必须明确该书的出版方向与性质,然后根据此方向和性质,积极搜集各方面的相关资料,作为撰写时的参考。此外,也可以邀请专业作家撰写稿件,或直接从国外出版社购买已出版图书的翻译版权。

在此特别提醒,无论是由文字编辑人员撰写稿件,还是由作者亲自执笔,在资料参考和利用方面,必须格外谨慎,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抄袭、剽窃等),尤其是在引用、摘录、引述他人文章或图片时,一定要事先获得该著作物的著作权人的同意或授权。

属于原创性撰写作品的,文编人员或作者在动笔撰写之前,应先规划好出版方向与内容性质,然后据此制定篇章顺序或基本的编辑大纲(翻译国外图书则无需此步骤),然后根据篇章或编辑大纲逐一完成稿件内容。通常一本书的内容字数,少则几万字,多则十几万字甚至更多。

二、稿件整理工作
稿件撰写或翻译工作完成后,汇总交给主编或总编,再由主编或总编根据内容性质,指派适当的文编人员进行稿件整理工作。

过去,无论是文编还是作者,撰写工作几乎都是手写在专用稿纸上,尽管现在个人电脑已经非常普及,但仍有人比较习惯手写稿件的方法。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些用手写稿件的人,一旦发现电脑写作的便利性,必然会改变过去的落后方式。

稿件整理又称修稿,如果是用传统稿纸写稿,当然直接在稿纸上进行增删、修订等整理工作;如果是利用电脑写作,稿件内容当然全部储存在磁盘或光盘里,文编人员可以在电脑屏幕上进行稿件整理工作,也可以先打印出内容文字,修改完毕后再利用电脑进行文字资料的修改。

三、文案确定
文编人员在整理稿件的同时,需将每一篇章节段落清晰地区分开来,最后按照前后顺序排列好篇章章节,一本书的内容就此确定,这一工作称为「文案确定」。

四、打字、校对工作
稿件经过整理程序并确定文案后,接下来分别进行两大工作,一是内文的打字,二是插图的绘制或照片拍摄工作。打字工作相对简单,如果是手写稿件,则交给电脑打字人员进行打字工作,打完后交由文字编辑校对,然后交回打字人员修改。如果稿件是利用电脑撰写的,则可以将磁盘交给文编人员或打印出来先进行校对工作。

五、内文图片的完成工作
当文案确定之后,除了内文的打字、校对工作外,同时进行内文图片(图案或照片)的完成工作,图案的绘制或照片的拍摄通常由美术编辑负责。图片具有多种功能,有时是为了加深读者对某一段内文的印象,有时是为了补充篇幅(或页数)的不足,有时也只是为了让版面看起来更加生动、活泼而已。(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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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脑排版工作
打字人员完成打字工作并交由文编完成文字校对后,美编便直接利用电脑进行排版工作,完成所需版面、大小标题、确定页数以及安置图案、照片等任务。排版工作进行的同时,预留图片或照片摆放的位置空间,然后由美编先进行一次校对工作,看看整体版面的安排是否合适?标题用字、图片的设计和安插是否完善、美观?

七、完稿排版工作
传统的编辑排版都是人工操作,现在几乎全部采用电脑排版电子化作业。当美编完成排版工作并做过一校后,便将图片送交分色厂,根据事先预留的图片尺寸大小进行分色(黑白图片无需分色),然后交给美编完成图片安置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称为「完稿排版」。

八、完稿制作
美编将图片安置到预留的位置后,交由文编进行校对,同时附上图说。校对工作一般至少进行三校。当第三校工作结束后,美编再接手完成最后阶段的「标色工作」。至此,美编的工作宣告结束,有些作者或出版公司为求慎重,会再进行一次校对工作(四校)。至此,编辑工作便算完成,接下来便发给制版厂进行「制版印刷」等印刷工作。

、封面设计
每一本书无论大小、厚薄都需要封面。传统的封面设计工作,几乎都是由文编负责文字(书名、附属标题等)部分,美编负责图案(绘图、照片)及设计。封面设计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流程:
1、图文发稿:编辑部门(文编、美编、作者)根据内容先商讨出书名,并想出适当的附标题;在此同时,美编人员也根据内容进行彩色图案的绘制或照片的拍摄。
2、设计草图:美编人员根据编辑部门所提的具体方案,设计出封面草图供编辑部门校对,然后发还设计者修改(修稿)。

1、设计草图:美编人员依据编辑部门所提出的具体方案,绘制出封面草图以供编辑部门审核,审核完毕后归还设计者进行修改(修订)。

2、草图定稿:编辑部门认为草图整体上完全符合要求,无需进行任何修改时,即可进入最终定稿阶段。

3、彩图收稿:封面设计工作完成第三阶段后便进入收尾阶段,剩下的工作仅仅是收集整理彩色图案或照片,便可宣告完成。

以上所述的四个封面设计步骤,过去均是通过手工完成的,但目前几乎都已将这项繁琐的工作交给电脑处理,利用电脑设计封面,不仅节省时间、劳动,还能节省成本,真是一举多得。

从撰写、排版、校对到美编终稿等所谓的编辑工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印前工作”(制版前的制作过程),由于电脑功能的显著提升,已经很少见到依然采用人工操作的情况。

4、不可或缺的相关法规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与倡导,以及法律条文的修订和执法机构的严格执行,知识产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大多数国民在涉及“知识、智慧成果”的利用上,都已经明白必须获得他人的同意。

然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所谓的“著作权法”究竟是什么?如何注意才能避免触犯法律?根据笔者多年的实际经验和接触,很多人因为对“著作权法”的了解不足而误入法网,其中不乏所谓的“知识分子”。

为了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有一个简单易行的原则,那就是“当您需要使用他人的作品时,无论是文字还是图片,无论是否引用或摘录,您都必须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与授权”。如果您能坚持这一原则,相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可能性应该几乎为零。

至于在编辑工作的过程中,无论您扮演的是哪个角色(出版社老板、编辑人员或作者),以下所提到的著作权法相关条款最好要理解清楚。

近年来随着“著作权法”的修订,引发了层出不穷的著作权纠纷,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笔者在此真诚呼吁,雇主与雇员、出资人与受聘人之间,彼此都要拿出诚意,事先签订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写明,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第11条:雇员在职务上创作的作品,以该雇员为著作权人。但合同约定以雇主为著作权人者,从其约定。

依前款规定,以雇员为著作权人者,其著作权财产权归雇主享有。但合同约定其著作权财产权归雇员享有者,从其约定。

前两款所称雇员,包括公务员。

*第12条:出资聘请他人创作的作品,除前款情形外,以该受聘人为著作权人。但合同约定以出资人为著作权人者,从其约定。

依前款规定,以受聘人为著作权人者,其著作权财产权依合同约定归受聘人或出资人享有。未约定著作权财产权归属者,其著作权财产权归受聘人享有。

依前款规定著作权财产权归受聘人享有者,出资人得利用该作品。

*第21条:著作权人格权专属于著作权人本人,不得转让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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